帳號 密碼   忘記密碼  註冊
登入
使用者名稱:

密碼:


忘了密碼?

現在就註冊!
主選單
今日消息

今天還沒有什麼大消息!

新聞 : (疑問收集)
發表人 姑爺 於 2009/8/2 5:10:31 (579 人讀取)

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, 調整大陸配偶制度 , 修正重點如下:(疑問收集)

(請添加后回轉fjchenwu@yahoo.com.tw 0913913535)

一 、 全面放寬大陸配偶工作權 ,大陸配偶只要合法入境 ,並通過面談後 不需申請許可 ,也不需等二年,沒有條件限制。

二 、 身分證採階段性調整,調整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時間,從現行八年縮短為六年。

三 、 增訂強制大陸配偶出鏡前,主管機關得召開審查會,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,保障當事人權益。(政府可有輔助部門?婚姻不實的判定是什么?外出打工有錯嗎?)

四、考量大陸配偶本於婚姻關係的生活及財產權益,取消大陸配偶繼承不得逾200萬元的限制 ,並放寬長期居留的大陸配偶可以繼承不動產。

五 、刪除大陸配偶申請定居時 ,得需檢附財力證明。(提供在職証明?)

六 、目前在台依親 ,長期居留的大陸配偶,之前如已經過團聚階段,且每年在台合法居留183日,團聚期間可納入新制6年的計算。(6年怎么算?183天怎么算?)

七、個人現階段可以邀請大陸的几等親來台?父母來台探親可否先改一次半年?

八、前婚生子來台的規定?一年開放几個婚前子定居案?

申請身份証准備什么資料?家暴的老公不做申請身份証時的担保人怎么辦?

九、臺灣是一個民主國家 民主國家是人人平等沒有歧視的,那為什么在對待外籍配偶是4年、大陸是6年,這方面卻不平等,何時改?

十、目前長居后差數月可申請身份証,配偶不幸過世,需守寡五年,方可入籍,人道嗎?

十一、出生和親屬公証,可否有更好辦法建立資料庫,省時省錢?

十二、來台已五年多先生上月過世 能否領取長期居留證。

十三、丈夫己有子女,不能收養大陸配偶的婚前子。不乎人情!

十四、實例:探親:完成結婚手續;每次停留3個月,每年最長停留6個月。

團聚:

結婚滿2年,且婚後在臺住滿300日;或臺灣配偶年齡在65歲以上或中度以上身心障礙;或大陸配偶與現任臺灣配偶育有子女,可停留1-3年。

90年起符合條件得申請工作許可,得在臺工作。

居留:

結婚滿2年或已生產子女者。

居留有數額限制。

不用申請工作許可,得在臺工作。

定居:居留滿2年,2年出境不得逾120日

這樣91年結婚只能用探親來臺.能3個月延3個月出境.怎樣住都無法操過183天.

93年3月1日新法才能申請團棸.

請問這樣怎么算



十五、网友:同一片天空

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常年在大陸經商臺商的配偶,他們常年在大陸根本不可能在臺灣住夠183天,這樣的話他們是不是一輩子都拿不到臺灣身份證啊?

臺灣是一個民主國家 民主國家是人人平等沒有歧視的,那為什么在對待外籍配偶是4年、大陸是6年,包括香港和澳都是?年那為什么我們大陸偏偏是六年,香港和澳門都是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,都是共產黨的政府領導為什么他們的待遇卻和我們不同,這樣公平嗎?這不是歧視嗎?

十六、分享自大陸配偶家庭論壇(网友阿華)

若團聚必須住滿183天

那對民國93年3月(2002年3月)以前怎么算?對因婚生子女[合法]提前進入依親居留怎么算嗎?

對因較早結婚[合法]提前進入依親居留怎么算嗎?

十七、因為移民署屬於執行單位,資訊錯誤率極低,
所以,計算的參考價值較高....

還有每一階段轉變,以核準日為準,
例如我老婆在91/12/23進入排配居留,
後來,轉換依親居留,也是從這個日期起算,
到了95/12/23滿四年,申請長期居留,
證件核發日為96/01/07,因此,它也就成了長期居留起算日,
因此,在今年1月正式申請定居....
至於新制6年,依其內容條件,簡言之,就是
"分別六個年度,各自在台183天以上的合法停留"
(依親四個183天,長期兩個183天)
不必連續,不限累計年數,
這就是申請定居入門條件....



+八:sally 下午 10:02:40
我想了很久終于發現了一個問題,假如臺灣的老公有了外遇而提出離婚,離婚不管是誰提出的吧,那么已經有了孩子離婚以后要被強制出境的,那么怎么可以看孩子,怎樣可以照顧孩子呢,一般判的話都是把孩子留在男方身邊呀
sally 下午 10:03:14
在沒有身份證的情況下怎么辦

十九、一位不會上网的朋友來電轉述:1、既使拿了身份証,有十年后任公職的規定,一樣還不是“人”,

2、大陸地區人民不能参加集會游行是嗎?那我不想拿身份証,只要長期居留,我先生信奉三民主義 ,留4000萬遺產,希望我成立新住民展望會,服務大陸同胞。很多我身邊的朋友都熱心公益,他們都是長居,可以任會長、秘書長、理、監事嗎?3、各區公所 有原住民就業保障名額,為什么沒有新住民的?4、新住民人口三、四十萬為什么沒有新住民委員會?


二十、隨時隨地大陸配偶能夠自由出入境回家探親,若出國旅遊都跟台灣人民一樣方便,如何辦理?

友善列印 傳送新聞和好友分享
這些評論各由發表者自負責任. 對於他們的發言內容, 本站不提供任何擔保.

張貼者 討論串
cocotuckwell
張貼日期: 2009/8/8 16:33  更新日期: 2009/8/8 16:33
會員一級
註冊日: 2009/8/8
來自:
張貼數: 1
 回覆: (疑問收集)
申請父母來台探親為什麼不能延期呢?一年可以申請三次,一次兩個月,也就是說住到兩個月必須要出境再申請.父母年齡大,路途奔波(畢竟直航還不是太常態,絕大多數父母還是需要中轉香港或是為了省錢走小三通),而且來來回回機票價格也不菲~~~既然可以赴台六個月,那為什麼不讓大家申請延期呢?
還有,是否還可以有項規定,申請大陸的父母過來半年,照顧月子....畢竟讓年屆八十的公婆照顧月子,似乎不太可能,而台灣的月子中心動轍十萬,並不是每個家庭都可以輕鬆負擔的!!
也不知道一定要呆兩個月後出境出入境的規定,是不是在給航空公司謀福利~~~

張貼者 討論串
象棋
張貼日期: 2010/2/1 7:14  更新日期: 2010/2/1 7:14
會員一級
註冊日: 2010/1/9
來自: 台北縣中和
張貼數: 9
 回覆: (疑問收集)
請問第5問題中
刪除大陸配偶申請定居時 ,得需檢附財力證明
此句是何意思
能否解釋 一下
感恩

張貼者 討論串
姑爺
張貼日期: 2010/2/7 4:15  更新日期: 2010/2/7 4:15
管理員
註冊日: 2009/3/11
來自: 台灣
張貼數: 198
 回覆: (疑問收集)
就是大陸配偶申請定居時 ,原來得需檢附財力證明,現刪除了此規定!
線上即時新聞
最熱門新聞
 
copyright